办理申请“走出去”补贴相关手续企业须知

2019-03-20 16:34

按照相关规定,在柬投资中资企业申请国内“走出去”补贴须征求我处意见。请来办理该手续的企业携带:

1.《驻外经济商务处(室)意见》表格原件,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,企业相关信息自行填写,加盖国内申报企业公章;

2.在柬企业经营情况说明,负责人签字,加盖企业公章;

3.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复印件;

4.柬发展理事会项目审批合格文件复印件;

5.资金汇入在柬企业银行凭证。

材料齐全后,1-2工作日内办结,由企业到我处自取。材料不齐者待补齐后方予办理。

注意:原则上仅为在我处办理过报到登记手续的企业出具意见,未报到登记的企业需提交相关材料先行办理报到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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